• 六要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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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
根据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,现就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:

1、秋季认定工作准备时间:915日之前;

2、向社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发布认定信息时间:915 日之前;

3、全省统一认定时间:920---1120日,数据处理时间:1121---1130日。

4、网上报名时间:920---1020日;(各级认定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在此范围内调整。)

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:中国教师资格网(www.jszg.edu.cn);

5、现场确认时间、认定机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:由各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。

6、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:1030---1120日;

7、本次认定结束时间:1120日。

要 求:

1、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,如有秋季毕业的应届生,须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告,同意后纳入认定范围。

2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以上工作安排,制定出本机构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计划,各县(市、区)将计划报市、州教育局,由市州教育局汇总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。

3、《教师资格证书》由市(州)教育局统一领取,具体时间根据“信息管理系统”的认定情况,在认定过程中和认定结束后两次领取。

4、关于认定过程中的错误信息修改办法,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另行通知。

二、各高等学校认定工作安排:

全省所有高校2012年秋季使用“网上报名”程序。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并签名,报学校人事处完成初审,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(含附件材料)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。

1、时间安排:

1)各高校人事处向本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发布报名认定信息时间:920日之前,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:中国教师资格网(www.jszg.edu.cn);

2)各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:920日——1020日;

3)收取个人材料、学校人事处完成材料初审时间:1110日前;

4)需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学校,上报名单截止时间:1010日;

5)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受理材料时间:925日——1110日,过期不再受理。

2、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:

1)本人填写的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一式二份);

2)身份证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
3)学历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
4)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(一式一份);

5)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
6)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(一式一份);

7)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;

8)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(证书使用);

9)《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(岗前)培训合格证书》或者《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》复印件(一式一份)。

10)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,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
11)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(含副研究员)及以上教师职务、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、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《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(岗前)培训合格证书》或者《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》,但应提交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》或学位证书复印件。

要求:

1)各高校应严格按照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。“网上报名”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(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,本次应重新报名);

2)学校人事处不受理本校在职以外教师的申请;

3)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,人事处盖章;

4)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校人事处盖章;

5)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。

联系电话:028-86138701   

电子邮箱:scjszgzx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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